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27 点击数:

根据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班级

在校相关班级

二、考试时间

统考课考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9月12日

考试科目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非统考课根据非统考课考试方案执行。

四、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拟定于2021年9月7日(周二) 10:00在教务系统发布。考生查看考试安排(考试课)需登录学院教务系统(登录方式:学院官网-快速通道-教务系统)进行查询,考试轮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20-21-2学期补考”,如账号被锁定可联系各教学系学工办主任或教学科科长重置密码。


非统考考核由各教学系(各课程承担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有疑问的学生可联系对应的任课老师或课程承担单位的负责老师。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试违纪影响

1.存在考试违纪行为的,学院将按照《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2.存在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所有学生不具备申请转专业资格。

3.因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等受到纪律处分的专科生,会影响专升本报考资格。

4.存在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所有学生会影响个人甚至集体的评优评先。

5.考试违纪、作弊处分没有及时消除的学生,影响正常毕业。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教学楼前应遵循疫情防控的要求,须佩戴口罩,并保持间隔距离有序排队进入考场。

3.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情况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务必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后,并前往学院卫生所诊断并作核酸检测;考生检测正常后主动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相关证件和考试必需用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考试用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器材设备等进入考场。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6.考生要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对违规作弊或代考替考者按《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和诉求,须当场举手提出。

教务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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