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2022级和2023级所有层次学生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未取得学分且需要重修的课程,具体重修范围详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二、重修方式
(一)跟班重修:随低年级相同或等同课程跟班听课。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跟班听课确有实际困难时,学生应事先向所在教学系申请(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教学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可免听重修课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学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通过自学进行重修,但必须参加重修考核。
(二)编班重修:原则上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达到30 人,单独开设重修班编班教学。编班重修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 1/2,教学过程一般安排在第5周至第15周。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参加编班听课确有实际困难时,学生应事先向所在教学系申请(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教学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可免听编班重修课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学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进行重修学习,但必须参加重修考核。
(三)强化指导重修:如因教学计划、招生专业等变动,低年级不再开设相同或等同课程时,可采取强化指导重修方式。强化指导重修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1/4。强化指导重修课程报教务处批准后,教学系(部)可单独安排辅导教学。
三、组织安排
1、教务处9月9日设置重修报名限制、确认重修报名、安排重修课程→确认开设课程(重修课程)。
2、教学系部9月9日-9月12日进行跟班重修、编班重修、强化指导重修系统操作(详见附件2教学管理人员操作指南)。设置原则如下:
(1)跟班重修排课原则:原则上将与正常上课时间不冲突的学生均分至各任课教师。如学生时间确实存在冲突,勾选允许时间冲突后均分至任课教师。
(2)编班重修排课原则: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 1/2,教学过程一般安排在第5周至第15周的7-8节或晚间或双休日进行,排课时尽可能与绝大部分学生的正常课程上课时间错开。
(3)强化指导重修: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 1/4。强化指导重修课程报教务处批准后,教学系(部)可单独安排辅导教学。
3、9月13日教务处导出发布《2024-2025-1学生重修情况表》在线文档,各教学系核对本系重修学生信息,填写教师联系方式和学生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到学生、教师本人按时参加及开展课程重修及相关工作。
附件1.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
附件2.教学管理人员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