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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9 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2022级和2023级所有层次学生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未取得学分且需要重修的课程,具体重修范围详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二、重修方式

(一)跟班重修:随低年级相同或等同课程跟班听课。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跟班听课确有实际困难时,学生应事先向所在教学系申请(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教学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可免听重修课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学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通过自学进行重修,但必须参加重修考核。

(二)编班重修:原则上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达到30 人,单独开设重修班编班教学。编班重修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 1/2,教学过程一般安排在第5周至第15周。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参加编班听课确有实际困难时,学生应事先向所在教学系申请(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教学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可免听编班重修课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学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进行重修学习,但必须参加重修考核。

(三)强化指导重修:如因教学计划、招生专业等变动,低年级不再开设相同或等同课程时,可采取强化指导重修方式。强化指导重修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1/4。强化指导重修课程报教务处批准后,教学系(部)可单独安排辅导教学。

、组织安排

1、教务处9月9日设置重修报名限制、确认重修报名、安排重修课程→确认开设课程(重修课程)。

2、教学系部9月9日-9月12日进行跟班重修、编班重修、强化指导重修系统操作(详见附件2教学管理人员操作指南)。设置原则如下:

(1)跟班重修排课原则:原则上将与正常上课时间不冲突的学生均分至各任课教师。如学生时间确实存在冲突,勾选允许时间冲突后均分至任课教师。

(2)编班重修排课原则: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 1/2,教学过程一般安排在第5周至第15周的7-8节或晚间或双休日进行,排课时尽可能与绝大部分学生的正常课程上课时间错开。

(3)强化指导重修:课时原则上为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 1/4。强化指导重修课程报教务处批准后,教学系(部)可单独安排辅导教学。

3、9月13日教务处导出发布《2024-2025-1学生重修情况表》在线文档,各教学系核对本系重修学生信息,填写教师联系方式和学生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到学生教师本人按时参加及开展课程重修及相关工作



附件1.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

附件2.教学管理人员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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