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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期末统考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5-06-24 点击数:

各教学系: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教育考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整治行动方案》,加强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提高考试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及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全重点内容

(一)考试时学生须携带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及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缺少证件须提前由辅导员开具有效证明并加盖系公章参考),严禁无证入场。

(二)禁止学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手表、学习材料、小抄等与考试无关用品进入考场,不慎携带者应主动交监考老师代存,如考试过程中被发现,将按考试作弊处理。学生入场须经监考老师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

(三)学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禁止学生入场,在考场内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禁止提前交卷,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四)各考场安装信号屏蔽仪,切断考场信号。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考试用品和考试违禁物品。

二、考试安排

(一)参考学生范围

全校在校生。

(二)考试科目

本学期集中考试的所有课程。

(三)考试日期

2025年7月7日-7月9日

(四)考试事宜查询

拟定于2025年7月2日(周三)10:00发布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学生需登录喜鹊儿APP或教务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安排,考试轮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如喜鹊儿APP或教务系统账号被锁定,可联系辅导员用各系账号重置密码。

三、考试注意事项

本次统考全面试行线上智能阅卷,学生作答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每套试卷,包含一份试题和一份答题卡,学生作答前,应注意核对试题与答题卡是否对应,答题卡的页码及顺序是否正确。

(二)学生须在试题、答题卡上分别规范填写(涂)姓名、学号等所有个人信息。

(三)学生应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按照试题序号及对应作答区域作答,写在试题或答题卡等其他位置无效。

(四)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答案,要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完整。填空、计算、简答等主观题答案,要使用中性笔写在对应的答题框内,切勿超出作答区域,以免影响成绩评定。

(五)注意保持答题卡卷面清洁,不得装订、折叠、破损。

(六)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和诉求,须当场举手提出。

(七)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须申请缓考,否则将按缺考处理。缺考学生取消缺考科目补考资格,直接进行课程重修。申请缓考学生应在考前一周内办理:需访问教务处网站(http://jwc.sduc.edu.cn或学校官网-机构设置-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缓考申请表,附病历或其他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系主任签署意见后,在教务系统或喜鹊儿APP提交缓考申请。最后将缓考申请表交办公楼2214室。

(八)根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版)第十四条“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按要求完成注册对应学期或学年的课程不能参加考核,参加考核的不予认定。”执行。

(九)按照《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规定》(2023年版)中“对平时完成作业量达不到60%或缺课率超过 1/3 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需进行重修”的要求执行。

(十)根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版)第三十五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按结业办理,并在学生离校时发结业证书”执行。

四、考试违纪及作弊影响

(一)学生须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对违规作弊或代考替考等考试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受到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内的学生应征入伍受限。

(二)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正常补考,直接进行课程重修。

(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将将不具有转专业、专升本报考、评优评奖等资格;同时奖学金停发。

(四)学生考试违纪、违规、作弊事宜,将据实存入学生管理档案,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的信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诚信档案。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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