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学部门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作者: 时间:2022-04-29 点击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推进依法治学教学,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学法懂法用法的要求,2022年4月25日下午,在办公楼1401会议室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集中学习,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各教学系负责人及教学科长等教学管理相关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参加。集体学习由副院长刘庆堂同志主持。

会上全文通读,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并分别谈了学习体会。新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内容更丰富、更具体、更具有指导意义。会上各处系负责人分别逐条领读新职业教育法,并围绕新职业教育法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学生实习、就业创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培训等方面交流学习心得。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职业教育法是我们工作遵循,全体教学面上的同志,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上级的宣贯培训,切实融入工作、推动工作、提升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推进职业教育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各教学系处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全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东首4657号      版权所有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务处